可恶。
背后再未响起脚步声,他绷紧了肌肉,握着剑的指节微微泛白,并未回头。
他从不回头。
透凉的冷水顺着下颌淌进衣领,他仰起头,抿着唇摸了摸脸颊上泛红的水疹。
入手的触感粗糙而不平,他的指尖下意识用力,狠狠地揉搓了几下,似要将这平地上突起的山丘彻底抹平压实。
冷血头回觉得自己狼狈得比野犬也好不了多少,他目光下移,扯了扯浸透泥沙的衣襟,不发一言地抬腿往外走。
‘嗒’的一声,木门才被阖上,一柄剑便撬开了窗门,悄无声息地跌了进来。
栖棠狗狗祟祟地轻点剑尖,扫了一圈陈旧简陋的客房,确认没有看见绿眼睛,才舒了一口气。
紫光一闪,她合起双手,对着空气自言自语:“缠定你了。”
琥珀色的瞳仁轻转,她背过手,声音打着飘儿,“知不知道我看过多少话本子!”
知难而退?
才怪。
冷血自襁褓时便被塞入狼穴,生长于条件恶劣的荒野,由野狼抚养长大。幼时每逢寒夜,甚至只能钻进狼尸腹腔中取暖。
他四肢着地,攀爬着舔舐过狼群食剩的残骸泥骨。藏在枯从泥堆里几天几夜,只为伏击鹿群,咬断它们的喉管。
纵使成了捕快,他也是穿血衣、泥衣多过普通的布衣。
只是今日不知怎的,掠过麻布与棉,一声不吭地选了件云锦。
临到了房门口,他顿了顿,回转半个身子,攥着衣袍的手下意识收紧。
既然吃了官家饭,总不好太灰头土脸,叫人以为是街头行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