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也回不去了。
李寻欢拖着腐朽的身体,躺在棺材里似的,一点一点看着自己的心魂崩塌碎裂。
念念跟幼猫似的在他怀里乱嗅,良久才有闲暇仰起头看他。
李寻欢虽病痛缠身,却俊美太过,眼角的细纹也不过为他再添三分儒雅。
他碧绿色的眸子里常氤氲着泪,泪里有难言的苦弱、涩痛——诸般滋味皆在他这双含情眼里。
她眨了眨眼睛,黏糊道:“大叔,你真好看。”
李寻欢无助地蜷紧了手,喉咙里堵了刀子似的哽痛。他动了动唇,停顿了良久,才自嘲道:“我已经老了。”
他原想说更多,可单单这句话说出口,他胃里便苦涩得似吞了万斤蛇胆。
李寻欢只剩下这副尚且能看的皮囊,这空壳之下,早已被蛀空了。
可等她长大,这副唯一能引她心动的皮囊也终将会斑驳成残破的壁画。
年轻时,才子佳人好颜色的不知凡几,可青春逝去后,谁会对着鹤发枯肤之流,赞一句好颜色?
他无言苦笑,原来李寻欢也是个看重皮囊的肤浅之辈。
念念的掌心贴近那双潮湿的碧眼,扑簌乱颤的眼睫似透过皮肉一下下扫在心尖上。
她被痒得心口酥麻,忍不住凝着他,眼巴巴地一遍遍道:“可是我好喜欢你。”
“大叔就算老了,我也喜欢。”
“念念只喜欢你。”
握飞刀的十指皆止不住的痉挛,李寻欢攥紧了拳头,悲哀地听着心脏在耳畔颤鸣。
比起手腕上的红线,情难自制的欲望竟然缠他更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