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宰治:“……”

他说,“你这是对我和大小姐认识了七年的羞辱。”

七年啊……

花见月轻轻地眨了眨有些干涩的眼睛,没错,他和太宰治,已经认识七年了。

七年,真是很漫长却又很短暂的时间。

花见月是十二岁的时候被带回港口黑手党的,和太宰治加入的时间差不了多久。

就算是时隔七年,他还记得与太宰治的初见。

小时候的花见月就长得已经十分漂亮,他留着长发,个子又小,在十二岁的年纪显得雌雄莫辨,难以分辨是男孩还是女孩。

即便是这样,他在孤儿院是独一份的受欢迎,孤儿院的小朋友喜欢和他玩,大人也喜欢他,这样应该不会过得太糟糕。

但偏偏就是因为长得过分漂亮,会有那种糟糕的家伙对他动手动脚。

只是摸摸手和脸蛋以花见月懵懵懂懂的性格根本觉察不到什么,但有些人实在过于大胆,朝着花见月露出了自己的□□,还笑嘻嘻的说明天还要看哦。

不过十二岁的少年被吓得不轻,做了大半夜的噩梦后他悄悄的爬起来,在认真思考了之后他翻墙离开了孤儿院。

有一段时间花见月都在外面流浪,直到他偷面包的时候被老板抓住了,当时他也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勇气,抓住了旁边的男人小声的撒谎,“我、我是和爸爸一起来的!”

被他抓住的那个人低下头来,看起来一副温和随性的模样,在看到小少年那张脏兮兮的脸蛋后微微的笑了一下,“爸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