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利弗沃克,”就在那阵口哨,起哄和吹牛的喧嚣声中,新人接上之前被打断的简短介绍,“叫我奥利弗就行。”

“奥利弗沃克”,新来的酒保,被一致认为是个沉默寡言到有些笨拙的年轻人——至少刚开始的时候,汤姆也是这样认为的——他确实不怎么爱说话,在酒吧里的时间也多半是埋着头调酒,蓬松的黑色卷发垂在脸颊两侧,恰到好处地隔绝视线。

也许是看在格雷厄姆的份上,才没有什么人欺负他。毕竟,格雷厄姆是利亚姆“幸运”奎恩黑邦的成员,而且混得还不错。尽管这个帮派刚成立不到五年,不像□□里柯索、安东尼罗泰利或者卡尔格林森他们那样出名,但谁知道五年后、十年后,又或者三十年后,事情又会变得怎么样呢?

说不定那些太过出名的黑邦老大某一天晚上就遭了蝙蝠的毒手,被丢进黑门监狱。又或者,他们被阿卡姆里跑出来的疯子随手抓走,沦为和蝙蝠侠的游戏中的牺牲品。

没人能料想到这个,也没人真的在乎。哥谭最不缺的就是黑邦,大帮派互相竞争,小帮派互相吞并,势力一茬一茬地洗牌,唯一不变的只有在他们头顶盘旋的蝙蝠侠。而在他的铁拳从天而降之前,哥谭人在乎的只有今天去哪里挣得晚餐,至于明天,他们很少想得那么远。

活过一天算一天。

“‘奥利弗沃克’?认真的?”格雷厄姆坐在餐桌前,“你跟我姓?”

“怎么了?”埃利奥从厨房端出奶油蘑菇汤,“反正你也是随便取的。”

格雷厄姆正想说些什么,但晚餐的香味钻进了他的鼻子,成功地堵回了他原本也不是很认真的抗议。

“你什么时候学会做这个的?”格雷厄姆舀了一勺汤,谨慎地挪到鼻子底下闻了闻,“它闻起来居然像是能吃的东西。”

看在格雷厄姆在这种关键时刻收留他的份上,埃利奥忍了。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敢收留突然变成通缉犯的老朋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