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手翻开,就是一页。
郑佩屿一定经常翻看这页,不然明鸾不会一下就翻到,上面只有一句话,标注着时间,其实他也对这个日期很敏感。
这是酒吧告白的日期。
“我们在一起了,他喜欢我,真好啊。”
上扬的尾勾,象征了主人的欢愉,郑佩屿比他想象中更爱明鸾。
随着天幕夜色渐沉,借着将夜的光线弧度折射出奇妙的化学反应,将这座古朴典雅的书房映照得瑰丽堂皇,而唯有一人隐在暗处,手中依旧在翻阅,他已然完全沉迷了!连半点起身按亮灯盏的可能都全然不顾了。
已不是二十出头的年轻人,在职场浮沉多年,见惯了人心叵测,但依旧为这份别样的唯他爱恋而心动,就连胸腔中那颗不再鲜活的心脏都在随着甄字逐句而隐隐跳动。
郑佩屿一直信奉的,是唯爱明鸾主义。
从这本日记中,明鸾也得知许多从未触及的事,由此窥探到了一角alpha真实的内心。
—喜欢吃草莓,特别是草莓小蛋糕,但不敢表露在外人面前,或许香香甜甜粉色的草莓与寻常alpha形象不太符合。
—好怕明鸾会觉得一股alpha喜欢吃草莓小蛋糕嫌弃。
—他和我表白了,那么明鸾不是“外人”而是“内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