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老爷在同行那里的名声有多臭,在普通百姓那里的名声就有多好——
江南近一半的慈善堂都是明家开的,就算是从外地来的旅人,遇上了什么难处,哪怕身无分文,也能到明家开的食肆去讨碗白水面填饱肚子。
明家的掌柜,从不会像其他地方的掌柜那样,动辄吆五喝六地赶人。
“书院里有个我很讨厌的家伙,叫魏金宝,是魏相家的小儿子”明瑾说,“我们被他妨碍组不齐队伍,我兄弟还跟他立了军令状,没办法,实在找不到人,就想着找你来帮忙了。”
他很坦然地把魏金宝的身份说了出来,又问道:“怎么样,敢吗?”
陈叔山抱拳行礼道:“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短短几句话的时间,明瑾已经发现了:这人虽然有个类似于街头霸王的诨名,但无论是模样长相还是行事作风,都是妥妥的游侠风范。
“好,爽快!”他笑道,“我也是见你这人讲义气,是条有情有义的好汉,你手下的兄弟,也都个个愿意为你两肋插刀,才愿意帮上你一把的。”
明瑾又不是冤大头,平白无故借给陌生人几百两银子,万一收不回来怎么办?他有钱烧得慌吗?
这世上身世悲惨的多了去了,明老爷从前就反复教导过他,做人和做生意一样,要救急不救穷。
否则滥发善心,就等于坑害自己,贻害无穷。
不过,既然决定了要帮,那自然得拿钱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