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瑾幽怨地看了他一眼,吸了吸鼻子。
居然都不提醒他,讨厌。
“你赢了,”但他可不是那种明明输了还会哭闹耍赖的没品家伙,虽然还在为常胜将军伤心,明瑾还是决定,要认真履行和宁先生的赌约,“下次小考在下个月,这段时间,我会好好上课念书的。”
考到前二十,与他来说其实并不算难。
明瑾只是单纯不爱学习,所以落下了不少课业。
“但我有个问题,”他好奇问道,“宁先生为何会在府上养这么厉害的斗蛐?”
正是因为明瑾自己养过,才知道养好一只斗蛐究竟有多费钱。
买下一只好品种的价格本就昂贵,若是想要斗蛐一直保持良好的状态和战斗力,后期各种养护费用更是不得了。
普通人家的子弟一旦迷上这个,轻则伤财荡业,重则家破人亡。
要不是因为明家有的是钱,他肯定也不会碰这种东西。
但明瑾并不觉得宁先生会真心喜欢这种斗鸡走狗之事。
在他眼中,像宁先生这样的人,一看就知道是高门豪族出身,合该日日与书琴茶香作伴才是。
“受人之托。”
晏祁似乎并不想多提此事,“说起来,这蛐蛐没有名字,养其者称之为‘乙十一’,你知道是什么意思吗?”
明瑾不可置信,同时也很是泄气:“难不成,比它厉害的还有十只?”
要真这样,那他还养什么蛐蛐?
干脆和他一起打包喂鱼得了!
“聪明,”晏祁夸奖了他一句,“既然如此,你应该也清楚,乙等之上,还有甲等,里面随便拎一只出来,都能将全京城达官贵人家里当成宝贝的斗蛐打得毫无还手之力。”
明瑾听着不对劲:“这么厉害?宁先生,您家该不会是专门养斗蛐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