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吃人的深宫里,想无声无息地消失,有千万种方法。
在被当作弃子派来这苦寒之地的路上,想自我了断,也有无数机会。
可朝权为什么没有?
哪怕明知,前来就是羊入虎口,就是承受顾文匪积攒了三年的雷霆之怒,就是被羞辱、被践踏,甚至可能真的被折磨至死……他为什么还是来了?
还是挣扎着活到了现在,活到了再次见到这个恨他入骨的人面前?
朝权总是想,再见一见顾文匪的。
这个念头,缠绕着他早已千疮百孔的心,支撑着他摇摇欲坠的躯壳。连朝权自己都说不清是为什么。
朝权这一生从没有与谁亲密过,也只有顾文匪了,爱过恨过。
在几乎临近死亡的窒息之中,一切回忆就好像和回马灯一样来临了。
朝权想起自己十几岁时,家里穷得揭不开锅,为了几两银子,他被送进了宫。
那一刀下去,不仅仅是割掉了身为男子的尊严,更是将他的人生命运彻底斩断。
他成了这紫禁城里最底层、最让人瞧不起的阉人。
在这步步小心的深宫,他想活下去,想活得好一点,就只能拼了命地往上爬。
他认了司礼监那位手握权柄的大太监做义父,从此将自尊踩在脚下,谄媚逢迎,阿谀奉承,把骨头里的硬气都抽出来,换作脸上永不凋谢的、温顺卑微的笑容。
有自尊的奴才,在这地方是活不下去的。
他原本以为,自己这一生,也就这样了。如同行尸走肉,直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