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人叫什么?有何特点?”白朝驹问道。
“他叫东门鸿,是京城小有名气的富商,不少人都认识他。他穿得很华丽,脖子上总带着串镶金的大玉牌,很好找。”邓顺说道,末了,又补了句,“你们今儿去胭脂胡同,没准能遇上他,他昨夜没去,今夜肯定憋坏了。”
“好,咱们去见见他。”白朝驹对邓顺点头,眼见天色几乎暗下,立刻拉起公冶明的手,往胭脂胡同赶去。
他们得在宵禁前赶到那里,胭脂胡同里没有宵禁,但外头的街道有宵禁。过了辰时,胭脂胡同就不能进人了。
白朝驹看着西侧的天空,太阳早就收起来最后一缕余晖,天边的云彩也完全阴沉下去。他拉着公冶明,和最后的人群一起,进入了胭脂胡同。
看着胡同的大门被合上,人群忙不迭地往里涌去,入口的地方清静下来。白朝驹把公冶明堵在入口的墙边,没好气地问道:
“刚刚邓顺打我的时候,你怎么不帮我?就在边上干看着?”
“他也没伤到你。”公冶明平静地说道。
“但是很危险啊!你没看到他拿了武器吗?那么长一柄耙子,就往我脸上来了。”白朝驹说道。
“他可是官家的人。”公冶明格外认真地注视着白朝驹,“你说过,官家的人,不会随便杀人的。”
白朝驹被他说得愣了下。他确实记得,这话是自己说过的,就在先前公冶明踢高风晚的时候,还因此狠狠训了他一番。
可高风晚是高风晚,邓顺是邓顺,高风晚又没有犯事,也没必要害自己,邓顺就不一样了,他真有可能一时激动,拉着自己陪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