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他生得这般好,还未在凤城掀出什么风浪来,就要出师未捷身先死了。
百感交集下,凌霄儿靠着墙面迷迷糊糊睡过去。
梦里,他正无聊地走在一条白茫茫的路上,忽然看到了一座金子做的山,金灿灿的,散发出令人向往的色彩。
他便什么都顾不得,撒开脚丫子就要往那座大金山跑,边跑边喊:
“发财了,我凌霄儿发大财了!”
“去她的卫宛!去她的谢常安!去她的所有人!”
结果,他才迈出一步,头皮就传来一阵剧痛,凌霄儿停下脚步,心中不安的预感越来越强烈,像老旧的木偶一样转头,便瞧见了跟仙子一样清冷出尘的卫宛。
卫宛此时和平日不食人间烟火的模样大不相同,她冷白的脸上被溅上几滴血,一滴正好落在她的眼尾,让她瞧着无端有几分邪性。
卫宛将手里的人皮丢下,满是血的手粗暴地扯着凌霄儿头皮,笑眯眯问他:“骚狐狸,又要去勾引人了?”
凌霄儿哭喊道:“没有,家主,我没有!”
他有大金山了,再也不用去勾引人了。
卫宛却不信,露出有些病态的笑容,手中不知何时出现了一把还在不停滴血的小刀,凌霄儿后背发麻,不停挣扎。
“嘘,”卫宛吻了吻他的眉心,“你这种骚狐狸,就该被扒皮,扒了皮,你才会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