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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妖 堂狸在野 1096 字 3个月前

“作恶的妖物会被伏察缉拿,办好事的妖物,也会得到百姓的夸赞。自后,你们伏察只管做缚妖索,做好维持秩序的利刃,维

系人妖两端的平衡,只需做到公平公正即可。”

“所以。”时媱看向程思嘉,“别怕,做好自己,其他的交给时间。”

第64章 讼师

霎时间,所有人都安静了下来。

这种言论,从未有人说过。

时媱已经浅显直白到这个份儿上了,她们不是不明白其中的意思,但这样的话,实在是太过‘异端’。

长久以来,人与妖的关系,就像是父母手中端不平的水碗。

人就是人,妖就是妖。

在人与妖之间做抉择,被厌弃的,永远都是妖。

妖杀了人,就是错,不问缘由。

也就是《妖律》与镇妖司的出现,稍稍缓解了百年前就地斩立决的现状。

但也只是稍稍缓解,并没有解决根本性的问题。

祁晟的死,就是最大的体现。

原书中的他自是没做错任何事,他从未错杀过任何一个百姓,但只是因为混了一半的血,成为半妖,就是罪。

这是原罪,妖的原罪。

是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罪。会被同僚提防,会被百姓仇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