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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多年,没人用这样轻松自在的语气跟他说话。他在这一刻无比清晰地意识到,闻遥不怕他。

不怕他的人自然是有的,但闻遥和那些人不一样。出身皇家的龙子凤孙不怕他,也不敢得罪他。面上做出亲切和善,背地里却瞧不上他是个阉人。皇帝重用他也是因为他是个阉人。阉人不算人,像他这样的,顶多算把趁手好用的刀。

宋明德在闻遥身上看不到这种感觉。她或许觉得他麻烦,但看过来时眼神清清和和,外人眼中奸佞的宋督主在她眼中好似与别的麻烦人一般无二。

他也见过闻遥是如何对赵玄序的,那是他第一次看到有人看着那个疯子,眼神里带着纵容,甚至还有点保护欲。他每次见到都觉得匪夷所思——赵玄序不是天真烂漫的孩童,怎么会有人用那样肉麻的眼神看着他?

闻遥处理兔子的动作行云流水,清理干净串好架上火堆。她身上常年带着个小皮袋,里面装着盐巴和调料。闻遥把盐巴掏出来洒在野兔肉上,不一会儿野兔就被烤的滋滋冒油。她大方撕下条腿递给宋明德:“环境简陋,宋督主将就着尝尝。”

半晌,宋明德伸手接过兔腿。

兔腿很肥硕,他白皙干净的手指掐在兔腿上,烤出来的油脂顺着指缝往下滑。这让他不由得往前伸手,以一个别扭的姿势将袖子挽上去,跟闻遥一样坐在溪边开始咬兔腿。

咬了两口,宋明德猛然反应过来,低骂一句见鬼,不明白自己这是在干什么。

闻遥嘴里全是肉,说:“是不是没有味道啊?要不要加点盐?”

宋督主这次停顿了许久才把兔腿递出去,让闻遥又在上面撒下一层细盐。

别看宋明德如今呼风唤雨、众人簇拥,他也是一无所有,从苦日子里爬出来的。宋明德吃东西的姿态和赵玄序大为不同,赵玄序不重口腹之欲,吃饭斯斯文文细嚼慢咽。宋明德吃东西很快,只不过仪态还算优雅,不叫人觉得粗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