蛮珠也没追问,因为她在听街口那些邻居街坊的喧闹声。
七嘴八舌的,尽是对没看到奸夫浸猪笼的惋惜,还有钟二小姐没被当街扒光打八十杖的不满。
没有人觉得这样做不对。
蛮珠的心情有些差,民众的这些反应,说明钟宁儿即将面临的局面十分糟糕。
蛮珠挠了挠头,用刀柄又怼了怼秦夫人:“哎,跟我说一说这个捉奸的法规。”
南国明律,在法,奸从夫捕,谓其行状显著,有可捕之人;而夫家于奸所亲获奸夫奸妇,登时杀死者,勿论……
奸从夫捕,说的是法规允许捉奸,至于捉奸后要不要报官,夫家说了算;
夫家于奸所亲获奸夫奸妇,指的是夫家在奸淫之所亲自抓到奸夫奸妇,若不报官,当场打死无罪;
若只杀了奸夫也无罪,但通奸的女子按法规惩罚,均被剥去衣裳,在众目睽睽下被杖打而死,未婚的打八十下,已婚的打九十下……
至于用什么方式杀死奸夫奸妇,夫家可以用私刑,打死、浸猪笼、骑木驴……
若是夫家想发卖了奸妇,也可以,只有一条,不能卖给奸夫;若卖给奸夫,夫和奸夫同罪,徒两年。
……
蛮珠的心情有些糟糕了。
报了官,钟宁儿的境况也并不乐观。
有奸夫认罪,有钟家的仆妇作证,还有秦家以及街坊邻居的当场捉奸……
条条都在南国的法规之内。
但报官和私刑两个比起来,必然得选报官,至少有生机,还能等官府查明真相。
只是,这“奸夫”是怎样神不知鬼不觉地进了钟家,又准确地摸进了钟宁儿的闺房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