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长时间也无人购买,想来是定价不合适,三两银子,我们把这碗带走,如若不然,就只能让这碗继续躺在摊位上吃灰了。”

银碗摊主面色一僵。

萧璟承说得还真不错,自从打着“啸天神犬”的旗号卖出去不少银碗之后,他又发挥奇思妙想,做了几个金碗放在摊位上卖,谁想压根就无人问津。

毕竟在这东篱镇,谁家会有那个闲钱去买个金碗吃饭啊!

百姓们将银碗买回去,那也不是为了拿来吃饭的,而是为了拿来供奉,当作传家宝的。

从二十两砍到三两,这已是砍到要骨折了,但就这一个碗来说,刨去成本和人力,三两也是有赚头,可要错过这个村,可就没这个店了。

一番思虑下,摊主迅速作出了选择:“好吧,三两就三两,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一想到上一趟集市就去了三两银,叶挽眠就无比肉疼。

她依依不舍地取了钱递上去,摊主拿了钱,冷哼一声,便离开了原地。

众人看到他们达成了协议,没了热闹可看,挥挥手散去了。

叶挽眠回过头,对上萧璟承的视线,正当萧璟承以为她想要说什么的时候,脚趾头一痛,她狠狠踩了他一脚,也转身走了。

萧璟承倒吸了一口气,忍着从脚上传来的疼痛,看向女孩气鼓鼓离去的背影,倒是不见恼怒,反而还扬了扬唇角。

叶挽眠回想方才的一切,越想越是生气。尤其是听到后面传来萧璟承熟悉的脚步声,她一想到他躲到她身后装可怜的模样,到底还是气不过,倏地回过头,怒瞪着他。

“你想要买金碗,和我直说不就好了,何必要这样戏耍我!”

萧璟承一脸无辜:“你对我态度如此恶劣,我若是告诉你我想买个金碗,你会答应我么?”

答案是……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