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他圈起手指比划了个雀卵大小,虽然已经是十七年前的事情了,但此件事冯翊记得深刻,点头道:“对,他右额好像有块乌青胎记。”
“是我妈妈的姐姐的大儿!”
“大表哥。”金堂弱弱地帮他翻译。
“我小时候他就不见了,我就记得他脸上有个太急(胎记)!”鸣鹫嚷着,瞪着冯翊问,“是你们杀了他,所以他才回不来了?”
“没有!”冯翊当即摇头否认,“当时姚校尉一见这牌子便变了脸色,紫胀着脸收刀入鞘,只吼了一声:‘看什么看!我大唐回纥舅甥之邦,向来交好,岂会因为区区误会冲突而伤了和气?’”
那回纥人见他识相,得意冷笑,收回令信就挂回腰间了。
这一收令信,众人的目光都随着他的手看见了他腰间的镶宝金带,也看见那上面系着一块鸭卵大的美玉,莹光萦绕,润泽至极。
就与他身旁那个美人一样,让人不由自主就盯着多看一眼。
汉人爱佩玉,回纥人却是马背上的民族,并不爱这种易碎的东西。但这块玉委实绝妙,浓白羊脂质地上,两缕青色与紫色相交相离,左斜上方又有一点红色,如两条苍龙夭矫夺珠,如令人过目难忘。
大概就是因此,才会连这回纥贵族也爱不释手,带在身上。
冯翊正在描述时,千灯忽然听到轻微的衣服悉索声。
她用眼角的余光瞥去,看见金堂脸色有些不对,手抖抖索索地移向腰间,要将自己的玉佩给遮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