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母亲抱着他四处流浪,最终逃到了当时最为富庶的冀州城里。
为了养活自己和孩子,她只能做了那样的行当,开始麻木地出卖着自己的皮肉。
麻木得久了,对待自己的孩子,她也是充满怨气和不甘,对他极尽打骂,发泄怒火。
但周奉疆无法怪她,无法苛责她。
第17章
从他三四岁后,母亲见他越发机敏了些,便开始要求他去行窃。
在那些男人脱了裤子、踏足她房内的时候,她要求他躬着身子偷偷钻进屋里来,去翻动那些男人随手扔在地下的衣物,尽可能搜刮里面的碎银和铜钱,能偷到一点是一点。
一开始他不敢。
那时候他还太小,加之常年吃不饱饭,忍饥挨饿地一顿一顿熬着,他幼时的身量比同龄男童矮小瘦弱很多。
因为母亲做这些营生的屋舍在当时冀州军驻扎之处附近,往来者大多都是军中士卒,一身横肉,而那些踏足她母亲房内的男人,十之七八也都是肥头大耳,满面油光,膘肥体壮。
在他们面前,他简直连一条饿得皮包骨头的野狗也不如。
他害怕他们,害怕被他们发现,被他们毒打,他不敢。
他不敢,他母亲便抄起藤条一下下地抽在他身上,一边打他,一边尖声问他:“你不就是怕打吗?我现在索性一口气打够了你,看你还怕不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