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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了甚是绝望。

害怕……这是心理作用啊,所以即使皇城看守再严密,我表现得再安分,他也会出于心理问题,继续像只乌鸦一样严防死守叼来的宝物……

这一瞬间我有点死心了,要不就算了吧,也别动什么逃跑的心思,就这么安安分分给他当一辈子的金丝雀,百年后去地下挨祖宗的骂,从此当个天地间的孤魂野鬼。

他几乎抢走了我的一切,我极度痛恨他,可人非草木,谁能无情,在相处中,我也为他偏执的情感短暂动摇过,眼下我已经慢慢习惯了这种日子,我们互相试图驯服、掌控对方,可最后却都被对方所影响。

为骗取他的信任,我装得已经太久了,久到开始分不清是刻意还是出自本心,有时候我甚至会很自然地给他分享一首刚发现的好诗,就像很多年前我对孟叙做的那样,他也开始仔细学这些过去不屑一顾的诗词歌赋,因他天性聪明,脑筋好用,已略见小成,偶尔说出些有趣的见解,竟能让我看到些孟叙昔年的影子。

孟叙的身影已开始在记忆里模糊,李斯焱的却更加清晰,天长日久下去,或许我真的会如他所期望的那样,忘掉过去的事情,忘掉孟叙。

我看着他的眼睛,疲惫地心想,算了,人生不过弹指须臾,糊里糊涂也就过去了,认命吧,不丢人。

可我若是认了命,家里的三条人命又怎么算呢?

我悲从心起,从他怀里爬起了身,眼睛微微地红了,想也没想,张嘴狠狠咬在他肩膀上,锋利的小虎牙嵌进他的肌肉,很快,鲜血的铁锈味便漫了满嘴。

李斯焱面色不动,任由我撕咬发泄,喉咙口发出幼兽一样愤怒的嘶声,在下巴再也使不上力的时候,我的眼泪流下来,和他的血混在一起,在他的衣领上染出一簇簇深红的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