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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到要死,喜欢地心里都要流酸水了。

就是很喜欢很喜欢!

像喜欢漂亮珠宝一样很喜欢!

可眼高于顶的明珠头一回这么喜欢一个人。

就栽了无数个跟头。

明珠没法服气。

他必须、肯定以及一定要得到柳知节才行。

而且他那可恶至极的坏师兄才没有摔成梦中那副惨样,他只是小腿骨折而已。

可就这么点小事,一贯惯着明珠的母亲却用一副谴责的目光看着他,明珠那位严肃死板的主任爹更是放了话,不仅硬要他低三下四地道歉,还明令禁止他以后再也不准接近柳知节。

凭什么,他那么喜欢柳知节。

而且他分明是不小心的。

明珠愤愤地喘着气,挂在他脖颈上某果的最新款头戴耳机机罩上的皮被他扣了个稀巴烂,它嘎吱嘎吱地,惨兮兮地向它的大魔王主人求饶。

一想到能让柳知节匍匐而下,说他爱自己,就令明珠心跳如鼓,开心到能原地蹦三蹦。

心情好了点的明珠终于停止了他破坏耳机的行为,紧接着他又从桌前的背包里抽出了张薄如蝉翼、宛如会呼吸般、却不知道属于哪种动物的柔软皮质卷轴。

这是明珠在强制道歉,又被父母拘在家里死死看管,闲的发慌、压根坐不住的他在胡乱鼓捣他家别墅地下室那个嘎吱乱叫的箱子时在最底层发现的古怪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