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果然不认得我。”

洛知远的视线在孟景脸上一扫,他转念又想,今晚让人点了那么多酒,敬业一点,稍微提供一些情绪价值也是份内之事。

于是,他给孟景倒了三分之一杯酒,递到人手中,微微笑了笑:

“没关系,现在就认识了。小孟总好,我叫洛知远。”

洛知远伸出手去,孟景握住他的指尖。

好凉,好想给他捂热。

酒吧是寻欢作乐之地,孟景害怕自己的贪心让人误会成轻浮,更怕冒犯到洛知远,轻轻握了握,又收回手指。

洛知远不太会聊天,他还在回忆着小谢提前给他发过的酒吧陪聊必备技巧,孟景却很快调整过来,拉开了话匣子。

吧啦吧啦地扯着洛知远,从今天鸡尾酒的颜色,聊到phill的紫头发,又聊到古罗马的紫染剂,再到现代化工与材料……又从科技聊回生活,从晚餐聊到水果,从樱桃讲到草莓。

孟景像一把机关枪,叭叭叭叭地,他时而皱眉,时而大笑,眼睛始终亮晶地盯着洛知远。

洛知远只需要在他卡壳的时候稍稍提醒一下,再时不时点头,“嗯”一声,他就能当一个多功能全自动聊天机,运转下去。

省心,有钱,不动手动脚,看着还相当单纯。

洛知远给这位顾客打了满分。

“我该走了。”

洛知远看了看电子手表,显示凌晨两点十分,现在走他能在三点前回到床上,睡到明天早上九点,保住六个小时的睡眠,谨防在高强度的牛马生涯中猝死。

“时间过得太快了,我下回还能再找你吗?”

孟景有些意犹未尽,双手撑在茶几上,抬头看着洛知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