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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用不到两天的时间在电脑上做出了一个大概,然后又用一天时间进行细化修改。

他只有一周的时间,前三天没有见到场地,也没有看到实物。

郑明森早中晚给他送饭,有时候郑明森也很忙,两个人会忘掉午餐,晚上凑在一起狼吞虎咽的吃外卖。

下班的时候坐在郑明森的科尼塞克上,乔瑾亦尽管身-体已经非常疲惫,但还是兴奋的跟他说话:“明天就可以去看展馆了,场地是我老师一个朋友的,明天是一个珠宝展的最后一天,我先去现场最后确认一下,后天和大后天才是我的,时间其实非常紧迫。”

车载音乐被郑明森调小,他眉眼带笑的看着前方的路,在等信号灯时回头看着乔瑾亦描绘这场展览,有被神采奕奕的光芒闪耀到。

“eric。”郑明森出声。

乔瑾亦被打断,他像被吹灭的蜡烛,缓缓转头看向郑明森,他小声问:“我是不是太吵了?”

郑明森漾着笑意对他轻轻摇头:“当然不是,我是觉得,我们很像这个城市最普通的年轻人,正在为了前途努力奋斗。”

乔瑾亦怔了一下,他有点疑惑:“可我就是普通人啊…”

他是在便利店打工、住狭小宿舍、吃打折快餐的普通人,梁敏敬不过是他母亲人生的一个痛点,他并不承认那是自己的父亲。

而郑明森是货真价实的富二代,屁-股底下的座驾是全球限量一百二十五台的jesko,他不过是借着恶毒的血脉搭上了豪门富贾的顺风车,等到了他们的分岔路口,还是会被放下的。

或许他是一颗脆弱植株的种子,沾在豺狼虎豹的皮毛上,等到一片可供他生长的沃土,他就会自己跳下去。

无论是欧慕崇还是郑明森,他于他们而言都毫无影响,最后他会跟另一颗种子分享周遭的潮湿,枝条牵着枝条,藤蔓攀着藤蔓,一起奋力生长。

又或许他孤独的生长在沙漠,不开花不结果,被骆驼龇牙咧嘴的吃掉。但是他会毫不留情的扎痛吃掉他的骆驼的嘴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