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砚辞发动车子,引擎发出一声低沉悦耳的轰鸣,听得亚瑟头皮发麻。他目视前方,语气平淡得像在说今天天气真好:“刚提的。代步。”
亚瑟:“……”行吧,您管这叫代步。他歪着头看沈砚辞熟练地操控方向盘,侧脸线条冷峻,但握着方向盘的手指骨节分明,好看得不像话。
“那我们今天去哪‘体验生活’?”亚瑟兴奋地搓手手,这车坐着感觉就是不一样!
沈砚辞瞥了他一眼,嘴角似乎弯了一下:“今天不当游客。带你去个地方。”
车子一路开出了伦敦市区,朝着郊外驶去。
沿途风景越来越好,空气也清新起来。亚瑟摇下车窗,让风吹乱自己的头发,看着旁边专注开车的沈砚辞,心里美滋滋的。
开了大概一个多小时,车子拐进了一条僻静的山路,最后在半山腰一处视野极好的观景平台停了下来。
“哇哦!”
亚瑟跳下车,被眼前的景色震撼了。
远处是连绵起伏的绿色丘陵,近处是茂密的树林,夕阳正在缓缓下沉,给一切都镀上了一层温暖的金边。这里安静得只能听到风声和鸟叫。
“你怎么找到这地方的?”
亚瑟兴奋地跑到平台边缘,张开手臂深呼吸。
“查的。”
沈砚辞言简意赅,也从车上下来,靠在车门上,看着亚瑟像只出笼的小鸟一样跑来跑去,眼神柔和。
亚瑟玩了一会儿,跑回车里拿出路上买的果汁,递了一瓶给沈砚辞,然后自己靠在引擎盖上,晃荡着两条腿,看着夕阳发呆。
气氛太好,安静又惬意。亚瑟喝着果汁,偷瞄旁边喝水的沈砚辞,喉结随着吞咽的动作滚动,性感得要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