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发出去没多久,沈砚辞直接一个电话打了过来。
“下楼。”
言简意赅的两个字。
亚瑟一愣:“啊?现在?你有车?”
“嗯。”
沈砚辞的声音听起来和平时没什么不同,“门口。”
亚瑟立马来了精神,屁颠屁颠地又换上他那套“平民伪装”——卫衣牛仔裤鸭舌帽,做贼似的溜达到侧门。
往外一瞧,
咦?
停在那里的不是熟悉的宾利,也不是那辆沃尔沃,而是一辆……
哑光黑的、线条流畅漂亮、看起来就很不便宜的跑车!
车型很低调,但懂行的一眼就能看出这玩意价值不菲,透着一股“我很有内涵但我不说”的闷骚劲儿。
沈砚辞正靠在车门上等着他。
今天他没穿冲锋衣,换了件剪裁利落的黑色皮衣,衬得人身姿挺拔,腿长得离谱,配上那辆跑车和没什么表情的帅脸,活脱脱刚从时尚杂志扉页走下来的男模,还是特别贵的那种。
亚瑟眼睛都看直了,小跑过去,围着车转了一圈,啧啧称奇:“这……这又是哪来的?这看起来一点也不‘普通’啊!”这车开出去,比宾利还扎眼好吗!
沈砚辞拉开车门,把他塞进副驾,自己绕回驾驶座,系好安全带,才淡淡开口:“我的。”
“你的?!”亚瑟更惊讶了,“你什么时候在伦敦买了辆车?还是这种?”他印象里沈砚辞的座驾不是黑色轿车就是商务车,风格就跟他人一样——冷硬,实用,莫得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