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起好奇纹身怎么来的,傅莲时更好奇他怎么反抗,问道:“然后呢?”
“我拿一把小刀,这么刻,然后把墨水滴进去,”高云龇牙咧嘴说,“痛死了。然后我回家说,我纹身了,以后当不了兵,也不能端铁饭碗。”
高云是大院子弟,肩负沉甸甸的期许。傅莲时捏了一把汗:“那他们不是更生气了!”
“我爹差点把我打死,”高云说,“但是他们就忘记分手的事儿了。”
再看那个歪歪扭扭的“来”字,傅莲时肃然起敬:“要这么看,其实纹得挺好。”又感慨说:“能留得这么久。”
“其实半个月就好全了,”高云笑道,“这个是后来补的。”
“不会后悔吗?”傅莲时说。
要是跟贺雪朝聊天,他万万不会问这个问题。听起来好像咒别人分手,心思细腻的人容易多想。
“有什么好后悔的,”高云说,“一块皮而已。分手就当送她了。”
傅莲时失笑道:“又不是只有分手,以后当不了官呢?”
“上进的人,才会觉得做不了这个那个,是对生命的浪费,”高云闷闷说,“我不上进,当了官也不会快乐。我这辈子就想要快乐。”
“那好吧,”傅莲时被说动了,“不过我要带着英语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