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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没挨几天,高云忽然找到傅莲时,请他一起接个私活。

有支不温不火的小乐队叫“竹叶青”,辛苦约到一文酒吧的档期。

原本排练得好好的,鼓手和贝斯却突然无故找茬,在演出前两周退出乐队。队里剩下主唱、吉他,都不甘心浪费机会,于是找到高云救场。

地下音乐人丁稀薄,能登台的乐手就那么几个人。乐队之间互借成员,属于正常现象,就连卫真都不会介意。

但傅莲时还是推辞:“我寒假作业没写呢。”

“不是可以抄嘛,”高云满不在意,“不耽误事的。”

傅莲时略有些动摇,高云忸怩一番,趁势说:“而且,竹叶青的主唱,朱来,是我女朋友。她不愿意告诉别人,找不熟的贝斯手,那就太尴尬了。”

傅莲时大吃一惊,不敢置信道:“真的?”

他们都知道高云有个女朋友,谈了快十年,感情很好,但不知道是何许人也。甚至大家默认,女朋友从来不看高云演出,是忍受不了摇滚乐的噪音,总之不是一路人。没想到她自己是个乐队主唱。

“真的,”高云挽起袖子,“你看。”

他纹的花臂是传统美式风格,一个一个色彩斑斓的小图案。右手中间有一套架子鼓,底鼓上写着“来”,外面画了爱心。傅莲时“哇”一声,感慨道:“以前还以为你是随便纹的。”

“才不是,”高云指着鼓上的字,“这个是我自己纹的。”

傅莲时仔细看看,那个“来”字果然不一样,写得歪歪扭扭的。别的图案都纹得精巧流畅,单这一个字稚拙。高云说:“以前我早恋,被发现了,我爸我妈都很生气,要我分手来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