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表白,时朝云经常听,却不知道为什么这一次,在游野的话里听出了些别的东西。
像是压抑到骨髓里的占有欲即将喷薄而出。
之所以清楚,是因为时朝云曾经也有过类似的感觉。
是在他喜欢上游野之后。
想过游野以后要是敢离开他,他就把游野抓回来,给他套上真正的项圈。
而游野刚刚给他的感觉,如出一辙。
没有害怕,心里反而有跃跃欲试的兴奋。
“阿野,你看,外面的玫瑰花开的多好,但是一辈子都只能在给它们圈出的领地里生长。”
“是啊,这不也是一种幸福吗?”
时朝云笑出声来,摸着游野的脸说:“大家都说你是我养的金丝雀,但我倒是觉得,你不是金丝雀,你是狼。”
还是只一不小心就会把猎手反杀的狼。
时朝云一直觉得狼是一种很难驯服的动物,哪怕是游野,也会在收起自己利爪的同时,有些他猜不透的小心思。
“只要主人是你,金丝雀或者狼对我而言都没有区别。”游野轻嗅着时朝云脖颈间的玫瑰气味,有些入迷,眼神迷离地说,“我爱你,甚至可以把生命都给你。”
不是在表忠心,只是单纯把自己心里的话说出来。
也不需要时朝云回应。
他这条烂命是在遇到时朝云后才找到了生命的意义。
时朝云没有回答,但是嘴角扬起的浅淡弧度早就出卖了他的心思。
一个愿意为他亲手种下满院子玫瑰的人,又怎么会伤害他呢?
“下次产检就可以知道孩子的性别了,你希望是男孩还是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