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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最终选择蹲在床沿。

眸光聚焦于那只垂下的手,捏了捏指腹,小声叹气。

你可害惨我了啊。

越朗喜欢衡星。

但对外宣称的“一见钟情”,其实是撒谎。

他们的初见,并不在那个踩碎落叶的初秋,不在衡星突然闯进店内的夜晚。

第17章 17

其实也不算撒谎,因为确实有“一见钟情的”成分在内。

大约是6岁时,路过一家蛋糕店,蛋糕师灵巧地用奶油做出一朵玫瑰花,送到越朗面前时,他就无可救药地对烘焙产生了浓厚兴趣。

偏偏他出生在医学世家,父母早已为他规划好了人生路线。

大学期间,每一科成绩都是年级前3,最终以40的绩点毕业,成为优秀毕业生代表。在医院实习,抗压能力和工作能力一流,所有的带教老师都赞不绝口。

如此这般,说半句“不”都是大逆不道。

只能狗狗祟祟地去摆个小摊卖点小面包小蛋糕什么的……

说干就干。

第二天用蹩脚的理由在主任的骂声中请了假,在家筹备了一晚上,挑了个大早上出摊了。

小时候越朗就在小区里卖过毛毛虫面包,挤了超级多奶油的那种。大学时,即便是在地狱级别的学业中,也能苦中作乐地去大学城的夜市摆摊卖提拉米苏,从烤手指饼干开始亲力亲为那种。

按理来说应该是比较娴熟了,但这次却有点紧张。

烤了几种不同口味的贝果,浓情黑巧和抹茶红豆配拿铁,番茄辣松和芝士牛肉配柠檬气泡水,原味的配小罐涂抹乳酪,赶了个上午把摊子支在写字楼附近。

但一直到中午,什么都没卖出去。

眼看气温越来越高,保温箱中的冰袋即将融化殆尽,越小狗心灰意冷夹着尾巴耷拉着耳朵准备离开时,注定要相遇的人出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