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姨说,事要做便要做透,既然花了心思想把施粥这件事办好,让人记自己的情,到最后一步也不能松懈,亲自将粥送到那些所需之人手中,才是做事的样子。
薛明英在家里学过一些,母亲也试过教她,但她心思不在这上头,便嫌闷,时常便去玩别的东西去了,母亲也舍不得拉她回来。
但经二姨这么一教,她觉得有些意思,不知不觉便长进不少,写给母亲的信里还特意说了这件事。
“哥哥,陪我去挑匹马罢!”
薛明英停住了脚步,回头看着崔延昭,有些跃跃欲试。
她亲手丢下的马术,也想在这里捡起来。
其实她很喜欢骑马,像乘着风在飞,除了骑马跑上几圈会让衣衫淋湿以外,几乎没别的坏处。
现在她又将那些事抛在了脑后,衣衫淋湿就淋湿,狼狈也好,不成样子也罢,总归她乐意就好,谁也管不着。
“好,我陪你去。”崔延昭牵住了她的手,带着她往马棚那里走。
薛明英挑了匹枣红色的骏马,摸了摸那马的鬃毛,凑过去抱住了马脖子,亲昵地贴了贴,“日后你便随我出行可好?”
崔延昭看着笑了声,“阿英,你多年不练,总得先捡回来再说,真要骑它出行,可得等一段时日。或者你挑一匹温顺些的先骑。你别看它这般乖顺,我听马夫们讲,却是匹烈马,才领回来时连将四五个人摔下马来,这几个月才教人驯服了些。”
薛明英左看右看,觉得没什么不好,它生得这般纯正的枣红色,性子烈些也是应该的,不然便是泯然众马,可惜了它身上的颜色了。
“我就要它了!”
“没谁和你抢”,崔延昭闷着笑道,“不过我多来几次,陪着你练就是。”
“你要是忙也可以去忙你的事,不用你陪。”薛明英满不在乎,高兴地摸着马背,背对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