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喂错了合欢散,看着他脸红心跳往我身上蹭,嘴里哼哼唧唧喊我名字,我那点仙尊的自持,碎得像被踩过的玉兰花瓣。

我告诉自己,是药物作祟。可他软乎乎靠在我怀里,后颈的红痣蹭着我下巴时,我就知道,完了。

这小子,像颗带刺的种子,趁我不注意,已经钻进我心里了。

离婚那天,民政局门口,老王他们三个来了。有人问我,为什么找三个普通人帮忙。

他们哪知道,当年我刚重生,灵力微弱,在菜市场捡了个快饿死的老头,给了他半块玉佩换钱,又随口指点了他两句生意经。后来那老头成了王董事长,拉上另外两个受我点拨过的朋友,总想着报恩。

我要这别墅,他们鞍前马后地办;我要断林家资金链,他们眼皮都不眨。

可那天,我看着林绛站在那里,皱着眉骂我“搞什么鬼”,眼底却藏着点慌乱,忽然就改了主意。

毁了林家容易,可我舍不得他眼里那点光灭了。所以我开口,要他代替林晚嫁给我。

他答应的时候,眼眶红得像兔子。我知道他恨我,可我也知道,他心里有家人。

这种软肋,在我看来,比九州最坚硬的仙玉还珍贵。

搬进这别墅,我布了聚灵阵。起初是为了自己恢复修为,后来发现林绛在这儿待着,脸色红润些,就把阵眼挪到了他卧室窗外。他总说院子里的空气好,睡得香,不知道那是我用灵气一点点洗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