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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他坐在我对面,眉飞色舞地讲着明德书店的趣事时,我盯着他翕动的唇瓣,想的却是狠狠咬上去。当他无意间蹭到我手背,肌肤相触的瞬间,我几乎控制不住要反手扣住他的手腕。

可我什么都不能做。

所以我故意在程添锦面前搭他的肩,故意用只有我们俩懂的梗逗他笑,故意在递茶时指尖暧昧地擦过他的手。

我卑劣地享受着程添锦微微蹙眉的表情。

可程添锦太好了。

好到连我都挑不出毛病。

他总在深夜的油灯下抄课本,字里行间都是“国家”“同胞”。

夜校在废弃的仓库里,工人兄弟带着一身汗味来,他就把唯一的棉垫让给穿单衣的,自己站着讲,声音沙哑了就喝口冷茶。

他会记得林烬所有喜好,会在空袭时第一时间护住他,会温柔地擦掉他嘴角的糕点屑。

可这些,在他身上不过是最不起眼的微光。

他胸腔里装着的家国山河,他笔尖淌出的救亡呐喊,他在暗夜里为同道缝补的伤口、传递的火种,才是真正让那道光穿透迷雾的力量。

我恨命运。

恨它让我和林烬穿越时空重逢,却偏偏安排程添锦先找到他。恨它让林烬两辈子都不肯多看我一眼。

明明是我先认识他的。

明明我们有过那么长的岁月。

可我实在恨不起程添锦。

他待人温厚,见了谁都先笑,巷里阿婆提不动菜篮子,他总要抢着送到家;

夜校缺了煤油,是他悄无声息扛来几大桶,只说是“朋友托带的”。

他眼里的光干净得很,对谁都掏着真心,这样的人,怎么忍心去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