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现在,他坐在我的真皮椅上,双腿嚣张地架在书桌上,把我的文件踢得乱七八糟。他骂骂咧咧地说着贫民窟的遭遇,每句话都像刀割在我心上。
我本该早点找到他的。
当他抓起威士忌猛灌时,我夺过酒瓶,脱口而出那个暌违多年的称呼:
“别喝了,死宅男。”
他愣住的样子让我心脏狂跳。下一秒他就扑过来,拳头砸在我背上,不疼,却让我眼眶发烫。
我紧紧抱住他,像抱住一个易碎的梦。
“现在见到了。”我嗅到他发间淡淡的油墨味,是明德书店的气息。
月光透过彩绘玻璃,在地毯上投下斑驳光影。他挣扎着要起来,我却按着他的后脑勺不放。
就一会儿。
再让我抱一会儿。
直到程添锦的脚步声临近,我才松开手。他慌慌张张爬起来,却悄悄顺走了那张偷拍照——我每天都要看无数遍的照片。
“去吧。”我整理着领带,嘴角挂着练习过千百次的、漫不经心的笑,“你的‘程教授’来了。”
月光太冷了。
冷得像1932年上海滩的夜色,像没有他的每一个长夜。
——
我该庆幸的。
至少现在,我能光明正大地和他吃饭,听他骂骂咧咧地抱怨程添锦管他太严,看他被蟹粉小笼烫到舌尖时皱起鼻子的蠢样。
不用再伪装成陌生的顾二少,不用再压抑着冲动装作听不懂他的试探。
可这远远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