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上的风铃“叮铃”一声脆响,打断了他的思绪。
“哥!”
一道清朗的声音从门口传来,林烬和顾安同时抬头——
林修远站在那儿,白t恤牛仔裤,阳光从他身后漫进来,给他周身镀上一层毛茸茸的金边。
他笑着,眼睛弯成两道月牙,脸颊上的酒窝随着笑容深深陷下去,整个人透着一种未经世事的蓬勃朝气,像刚从枝头摘下来的、带着露水的果子。
——太像了。
——却又太不一样了。
1937年的程修远,瘦得能看见嶙峋的肩胛骨,沉默得像块石头,眼神里总藏着警惕和倔强,像只被暴雨淋湿的小兽。
而眼前的林修远,皮肤是健康的浅蜜色,笑起来的时候,连空气都仿佛跟着亮了几分。
林烬的喉咙微微发紧,手指无意识地蜷缩起来,指甲掐进掌心,带来一点细微的痛感。顾安看了他一眼,悄悄伸过脚,轻轻踢了踢他的鞋尖,像在说“回神”。
“哥!”林修远几步走过来,拉开椅子坐下,语气熟稔得仿佛他们已经认识了十几年,“等很久了吗?路上有点堵车。”
林烬摇了摇头,声音比平时低了些:“刚到。”
林修远的目光转向顾安,笑容更盛:“我知道你,顾安哥哥,姑姑给我看过照片的!说你是我哥最好的朋友!”
顾安挑了挑眉,似笑非笑地瞥了林烬一眼,眼里明晃晃写着:“你到底给阿姨发了多少黑历史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