沫沫机灵地点点头,麻利地把报纸分成两摞。
林时却拽着哥哥的衣角不放:“那个穿黑衣服的人”他偷偷指了指书店里板着脸的店员,“看起来好凶。”
“怕啥!”林烬揉乱弟弟的头发,“你哥我可是开过窍的人…”话没说完,书店门上的铜铃突然响了。
迎面进来个穿长衫的先生,手里夹着本线装书,看见林烬兄弟俩脚上的泥污,眉头几不可察地皱了下,侧身从他们身边绕了过去。
推门进去的瞬间,林烬就被扑面而来的墨香呛得打了个喷嚏。柚木地板光可鉴人,他破布鞋上的泥块“啪嗒”掉在上面,格外刺眼。
“出去出去!”穿黑马甲的店员像赶苍蝇似的挥手,“这里不是你们要饭的地方!”
林烬涨红了脸:“我是来应聘的!你们不是招会中英文的店员吗?”
店员扶了扶金丝眼镜,上下打量他:“你?识字?”语气里的轻蔑像把刀子。
“我当然”林烬一急,脱口而出一串英文,“igraduatedfrouniversity!(我大学毕业的!)”
眼镜店员愣住了,柜台后正在记账的老先生却抬起头。老人慢悠悠地摘下铜框眼镜:“年轻人,会背《滕王阁序》吗?”
林烬脑子“嗡”的一声——这篇他大学时还真背过!
“豫章故郡,洪都新府”他越背越顺,到“落霞与孤鹜齐飞”时,老先生已经笑眯眯地鼓起掌来。
玻璃窗外,林时和沫沫的小脸紧贴着橱窗,鼻子都压成了扁平的形状。林烬偷偷冲他们比了个胜利的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