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实权女王,必须是决策者。
宣徽府的主官陈英想了想,道:“女王陛下,不如这样,就由英格兰方面提出问题,由荷兰提出方案。当然,荷兰的方案肯定更适合荷兰和南尼德兰,所以由英格兰的大臣来提出不同的意见。我们会当众分析利弊,寻找解决之道。您只需要旁听,判断我们三方是否符合逻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以及提案是否具有可操作性。您看这样,可以吗?”
玛丽当然没有反对的理由。
第469章 圣徒(一)
看见玛丽如此, 英格兰方面只能暗暗叹息。
这就是女王。
克伦威尔倒是英格兰这边心态最好的一个:“我们现在就开始吧。首先就是有轨马路的归属问题。不知道荷兰方面的意见如何。”
菲利普·德·克罗伊道:“按照荷兰的法律,事关领主的部分领土归属问题,都需要放到国会上讨论。不过, 法律是法律, 实际操作是实际操作。荷兰的市民和商人很清楚商路通畅意味着什么, 所以荷兰的议员会以保证有轨马路的完工为优先, 即便贵族们反对、抗议,区别最终不过是国会先通过法案,从贵族手里先购买下这些有轨马路的土地, 然后再来考虑工程款和工程量。如果国家没有这笔款子,或者国会最终没能通过收税征集款项的法案, 这些土地最终会被国会交到国王陛下的手中。”
听到菲利普这么说, 英格兰方面立刻开始交头接耳、互相交换意见。
查尔斯·布兰登道:“这样的方案,在英格兰根本就行不通。英格兰可不是荷兰, 英格兰的权力掌握在国会, 掌握在贵族的手中。”
对于任何变相剥夺自己领土的行为, 英格兰贵族都深恶痛绝。
他们不起兵造反都是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