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几个学生跟家人去仁和楼吃过小鸡炖蘑菇,起初也是一看到鸡爪就恶心,觉着小鸡挠屎的爪子应当扔了。然而挠屎的爪子尖没了,基于对林掌柜的信任,学生尝一口,感觉比肉好吃,两个鸡爪吃完,意犹未尽,可惜小鸡只有俩爪子。

那几个同学当时就想过,如果这一盆肉全是鸡爪多好啊。谁也没想到今天实现了!这几个同学问林飞奴和章元朗身边的同学,“吃不吃鸡爪?不吃换一下位子。”不待人家开口,就把人拽过去,他们等不及坐下就夹个鸡爪。夹起来发下半个,忍不住嘀咕:“林掌柜变小气了,怎么才半个?”话音落下又夹几个。

章元朗很生气:“差不多得了!这是我姐给我们准备的。我还一口没吃!”

林飞奴没好气地提醒:“我姐!”

“咱俩是兄弟,你姐就是我姐!”说着话他一筷子夹三个鸡爪。

同学看到他的动作,庆幸鸡爪被分两半,章元朗这一筷子其实是一个半。

其他同学看到几人这样,心说鸡爪换个样也是鸡爪啊。能有多好吃?章元朗这小子什么好东西没吃过啊。转念一想,仁和楼只有你不喜欢的菜,没有难吃的菜。对鸡爪不感兴趣的同学因此也夹半个。

往常他们吃一口就吐的鸡爪掌心,此刻只觉得掌心太小,要是像猪脚那么大就好了。

章元朗看着同窗不敢置信的样子,得意地问:“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