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知了为张孝同决定的两个素菜,一个是大葱干豆腐,一个是干煸豆角。
张孝同带着两个食盒和十几个馒头离开,林知了把小鸽子的食盒给伙计。伙计看到林知了盛一大碗鸡爪,小鸽子敞开了吃也吃不完,就猜到是给章元朗等人准备的。
小章公子有钱,他要是喜欢鸡爪,定会天天叫小厮来打包。想通这些,伙计仿佛看到白花花的银子,架着薛瑜的小毛驴兴高采烈地去崇仁坊。
洗碗工清洗鸡爪的时候把鸡爪子尖尖的指甲剪掉了。没了指甲不吓人,也不会叫人觉得恶心。薛理的同僚和林飞奴的同窗看到林知了的细心,怕吃鸡爪的人也想尝尝看。
经过油炸和长时间卤制的鸡爪变得软糯易脱骨,皱巴巴的虎皮浸满汤汁味道醇香,若是闭上眼尝一口,任谁都不会想到那是鸡爪。
卖鸡爪的小贩提到很多人不想看到鸡爪,林知了店里也有许多食客介意啃鸡爪,觉得不够雅观,这些都是事实。
也有一些人,比如章元朗同他把兄弟林飞奴一样不拘小节,他也不想啃鸡爪,不是因为拿起来啃粗俗,而是不想为了一口鸡皮搞得满手是油。若是虎皮鸡爪,章元朗给面子。
虎皮鸡爪不需要拿起来啃,筷子夹着鸡爪轻轻抿一口,皮骨分离。如同吃羊排。
章元朗帮林飞奴打开食盒,看到鸡爪就放到他面前,然后把家里送的羊排放到他把兄弟面前。
林飞奴白了他一眼,把羊排和鸡爪换一下。同窗正想调侃几句,林掌柜怎么给你送一碗鸡爪,看到章元朗那小子的动作,顿时意识到鸡爪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