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在办公室烧毁目标太大,他又不可能拿回宿舍。
毕竟纺织厂的住宿条件有限,即便是重用他,也没有给他分房资格,只是额外优待他,让他住到了两人寝。
宿舍一直有人,曾明杰做贼心虚,想着要不干脆利用抽烟的借口,在厕所将证据销毁,可是等来等去也依旧没有等到何时的机会。
最后曾明杰干脆假借一不小心将存留的合同混在了一堆废纸里,而后刚刚倒出来的滚烫的茶水,一不小心全都洒在了上面。
曾明杰收拾烂摊子的时候,还一不小心,将混在里面的合同撕碎,让人看不出原本的面目。
在曾明杰看来,一切都已经结束。
到时候合同出问题,厂子那它也没有办法。
况且通过这次合作,老同学也卖了他一个面子。
等这次合作结束,他就会坐飞机回去,而后直接入职老同学的公司,且职位和薪资都有所调整,如此他不再是背负污名的人,可以光明正大的回去。
但是曾明杰还是将事情想得太简单了,他将已经破碎的合同扔到垃圾桶里就没有再管。
毕竟每天下班之前,都会有人来收集办公室里的废品,在收集好东西之后,会统一拉到废品站处理。
给纺织厂办公室收集垃圾的是个已经五十岁且大字不识的阿姨,曾明杰根本不担心。
因此还没到下班时间,他就找借口离开了,去和自己的老同学联络感情。
而偏偏是那天,原本收集垃圾的阿姨生病,为了不耽误工作,请女儿下班之后去办公室帮她收集这些废品打包。
而阿姨的这个女儿就是纺织厂档案室的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