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明杰暗自找上了对方。

按理说这是不合规矩的,但不管是曾明杰还是合作方都不是守规矩的人。

而曾明杰也正是了解对方这一特点,在私下聊天的时候,才敢说出自己的计划。

在合同上动手脚,让纺织厂不得已进行货品挤压,等过两个月合作方就能以极低的价格收购这些货品。

一来一回,当中的价格差价,完全都归于合作方代表的名下。

为了不让人看出破绽,一式三份的合同,两人在签完

合同之后,改了两份。

没有改动的那份合同,被人检查之后放入了纺织厂的档案室。

另外两份,一份是合作方存留,一份是曾明杰办公室存留。

签订合同不久之后,曾明杰便一不小心将合同弄丢了,但合同已经生效,纺织厂已经收到了第一批款项。

对此也没有过分追究曾明杰的过失。

按理说事情到这里就要接触了,纺织厂会将曾明杰当财神爷一样供起来。

但事无绝对,曾明杰很快为自己的自大付出了代价。

第56章

曾明杰本来打算将合同直接焚毁,如此什么证据都留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