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
古斯得意洋洋:“甜心,就算你信不过我,那也该信你自己挑搭档的眼光。”
——什么鬼搭档。
亚瑟本能地就想啐出一口。但这话的确是自己先出的口,此刻再改,妥妥会被混账玩意笑到明年。正想骂出声,眼前那个罩着麻布袋的鬼火脑袋却突地贴近来——
这他可是在圣丹尼斯边上!
亚瑟瞳孔骤缩,只觉浑身寒毛都炸了起来,手下意识往枪套去挨,靴跟也蹬住松软的河岸泥准备后撤。可午后的阳光底下,麻布袋那股被酒气和谷物发酵酸气浸透的味道扑过来,粗糙的布料贴上他的脸。
麻布袋头心满意足地退开,亚瑟呸掉嘴边粘上的草籽,眼看着混账欢快地摸出日记本和子弹递回,又凑去车厢边。
“统共518瓶,甜心。300瓶粗货,100漂亮瓶子——绝对是假冒;80中货,38瓶特调——本来有40,我用了俩。晚点见?”
“见鬼的邪祟。”亚瑟低声咒骂,赶紧去记——“遇到麻烦就他跑快点!”
没回应。亚瑟抬头,发现古斯已冲出灌木丛,健步如飞地往桥头去。这混账明明比他高去大概半英寸,体格也不是那种挨过饿似的枯玉米杆款,偏偏跑起来的动静轻得可疑,简直能说是在被风推着走。单论这点,倒也不必担心在哪个暗巷被割了喉咙——
哗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