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院里主事官正招待阳谷县尉,得知他们一行人是昨日正午从县里往这边赶,夙夜兼程,今早到了这东平府,便问,“昨晚贵县令已归县,你两个没碰见吗?”
县尉答到,“并未遇见县令大人,想来是夜间昏暗,便错过了。”
“真难为你们了。”主事唏嘘,“县令不在竟然发生这么大的事,难怪你们县丞要把犯人发到东平府来,这样大的案件,想必他也难做主。”
县尉附和,“只等府尊大人做主。”
陈府尹还没到,已有典吏前来拿文书,见县尉从马车上寻找,不一会儿掏出一个箱子来,打开拿出一摞案情。
“吓,怎么这么厚!”
县尉双手递过,“上面是县丞大人写的判词,中间是县里典吏官记录,底下是那潘邓告状的状纸。”都已分门别类整理好了。
典吏官便把这一摞纸都搬回班房,几个同僚一同看起来。
“借尸讹诈?”
“夺人家宝?”
“竟然还聚集家丁,打伤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