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拉:“我敢说这种一家人一起的多半是要去纽约。”

埃德蒙:“你想要去纽约?”

莱拉:“不想。”

她认为自己缺泡泡糖,百无聊赖的时候应该嚼泡泡糖。莱拉喜欢泡泡糖。就这么决定了,当新学期开始,自己要开始一个新的产业,与染发剂截然不同的产业。

莱拉要做糖。

她高兴地定好这一个方向,想到自己以前就是学食品工程的,现在终于有机会做一点什么了。在马德拉群岛度假的一个月,她可以写一写计划,等到返回英国时就着手开展。

等莱拉回过神来,她发现基督山伯爵已经飘然离去,像一个梦境。

从伦敦到马德拉群岛需要七天时间,七天的绝大多数时间,莱拉都在头等舱狭小而精致的卧室里面伏案工作。

“泡泡糖!泡泡糖!”

莱拉说这个词时用的是中文,仿佛梦中的呓语。她决定不用泡泡糖的英文名字,因为发明泡泡糖的弗莱克兄弟糖果公司还有将近一百年的时间才会问世!

在这个时空,她就是泡泡糖的发明者,她会用自己想要的名字给泡泡糖命名——比如说中文的泡泡糖。

又燃尽一支蜡烛,莱拉抬手拉铃,没有摸到绳子。

“什么情况?”

莱拉嚯一下站起来,瞪着磨烂的绳子,她推了推那个铃铛,声音不响。

“玛莎!”

莱拉呼唤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