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享有因甲方过度行使权利(如早安吻时长超过三分钟导致乙方缺氧)而发起申诉并获得合理补偿(如额外零食额度、懒觉豁免权)的权利。
陆以时看到“专属昵称”和“每月一杯”时,眼睛亮了一下,但看到“申诉”理由竟然是“吻到缺氧”时,瞬间又羞愤欲死。
谁要跟他吻三分钟啊混蛋!
第140章 傅予:不签也得签
第三章:保密条例
第一条:双方需严格遵守地下恋情保密原则。在除私人住宅(需确保无监控及外人)外的任何公开、半公开场合(包括但不限于片场、后台、综艺录制地、公共交通工具、网络社交平台等),均需维持“表面不合”或“普通同事/朋友”人设。
第二条:严禁在任何可能被录音、录像、第三方窥探的场合进行超越本章程第二章规定范围的亲密互动(如法式深吻、明显抚摸等)。
第三条:眼神管理:双方需严格控制视线接触时长及黏稠度,避免在镜头前出现“拉丝”、“深情凝视”等易引发cp粉过度解读的眼神。
第四条:肢体接触管理:非必要情况下避免直接肢体接触。必要接触(如综艺任务)时,需保持身体僵硬、表情嫌弃、接触时间尽可能缩短,营造“被迫营业”感。
第五条:社交平台管理:严禁互赞、互评、转发带有明显cp倾向的内容。取关cp超话(包括小号)。禁止使用情侣头像、情侣签名。
看到这一章,陆以时稍微冷静了一点。虽然傅予的表达方式极其欠揍,但内容……某种程度上确实是他们现在最需要的。只是这“表面不合”、“身体僵硬”、“表情嫌弃”的要求……也太难演了吧!尤其是想到傅予早上那个眼神……
第四章:争议解决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