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之颂刚拿起笔,穿好制服的隋丛桉返回客厅,扣紧的西装外套勾出他的腰线,衬托得整个人更加高挺,掩去了他身上未完全褪去的学生气。
“你弄头发了?”程之颂盯着他看,隋丛桉的刘海被他抓了一个小弧度,露出干净的眉眼,显得清爽利落。
是程之颂没见过的风格。
“嗯。随手抓的。”
隋丛桉低了低头,朝他很轻地抬了抬下巴。
他们接吻时也有约定,一定要先对上对方的眼睛,当然这是程之颂定下的规矩,“我要确定你是真的想亲我,而不是不情不愿。”
程之颂对上他的眼睛不到两秒,其实压根来不及确认什么,只觉得这就是他给的肯定讯号,立马站了起来,手里的笔都忘了松,紧紧地勾着隋丛桉的脖子就亲了上去。
熟悉的气息和温度瞬间环绕住程之颂,侵入他的唇腔,又堵住了他的呼吸,太久没亲了,程之颂野蛮又直接,伸着舌头就要与对方纠缠。
仿佛距离还是太远,隋丛桉托着他的后脑勺吻进来。
感觉到他进攻的气势,程之颂浑身一软,指尖夹不住笔,笔尖顺着隋丛桉吻他的频率上上下下,到最后很轻地滑了一下隋丛桉的西装背面。
程之颂愣了一下,不清楚黑色签字笔是否会在深蓝色西装上留痕。
察觉到他的走神,隋丛桉松开他,虎口还掐着他的下巴,不轻不重地拍了两下程之颂的脸颊,轻喘着气:“你走神了。”
程之颂被他的吻弄得呼吸混乱,微吐着舌尖,听到他的话回过神,提醒他:“你应该换一件衣服再去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