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军悍勇,兵强马壮,作风极其凶残锋利,像一把手术刀,飞快地割首刎颈,不仅杀伤力太强,而且杀得非常快,堪称艺术。

这个小将军好毒辣的眼光,李牧暗暗估量着。

小李将军在战场上的时候总是能一眼看出敌方战阵的弱点,然后以己之强攻彼之短,杀得对方七零八落。总结起来其实就是一句话,猛踹瘸子那条瘸腿,直到把对方踹死为止。

这绝对不像是十几岁该有的表现。

真的有人能天赋异禀到这种程度吗?

金乌看不得这么多血满地流,懒洋洋地藏到山后打盹去了。天色渐暗,匈奴的惨叫呼喝逐渐小了下去。

匈奴们安静了,彻底安静。

李世民喜欢敌人安静,李牧也喜欢,他俩都爱打歼灭战,不出手则已,一出手就不留活口,不给敌人卷土再来的机会。除非有政治需要。

但是匈奴,显然不配和这两人谈政治,李世民也许还能听上两句,李牧那是一个字都不听。

玄甲军和云中军自发地打扫着战场,遇到还有气的匈奴就补一刀,尤其是穿的甲比较好,明显是部落里领兵的头目们,补上十刀也不为过。

头曼被切成了两份,李信朗声道:“将军,你要脑袋不要?”

“不要,我要他脑袋干什么,我现在又不去打匈奴老巢,留着一个头当摆设吗?”李世民甩了一下袖口,抖抖多余的血迹,打马往李牧那边凑,笑道,“李将军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