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钱,四斤粟米,砍五个人的脚趾。
“你觉得刑罚重了?”嬴政道,“然群盗,本就刑重。盗者集群作乱,焉能不重?且从常见的刖足改到斩左趾,已经是减轻了。”
这思路,真是和李斯一模一样。明明能砍整只脚,居然只砍了一个脚趾,方便犯人去劳役,怎么不算法家的仁慈呢?
“不是群盗,也挺重吧?”李世民正色道,“我下朝之后,去找了几回姜丞相,专门询问过。”
这个嬴政也看到了,上朝时端端正正无可挑剔的太子,一散朝人就没了,着急忙慌地在人堆里找不起眼的姜启。
明知难找,他一开始也不吱声,偏偏要自己考验自己,挨个挨个去看,去辨别,试图靠自己找到。
姜启发现了,就会默不作声地停在不远处等他。
人来人往中,小太子仰着头东张西望的样子,像条渴水的鱼,也颇为滑稽。
嬴政一般会看上一阵子,等太子惊喜地成功找到,或者等人散得差不多了,姜启自动暴露出来,一大一小汇合,就不再多加关注。
这孩子事太多,精力太旺盛,他没空一一注意太子究竟都干了些什么。
“一人偷桑叶,不值一钱,罚劳役三十天;一人偷粮食,过一钱,黥为城旦,至少四年……”李世民一一列数。
嬴政很奇怪:“这很重吗?”
李世民也很奇怪:“这还不够重吗?”
“刑用于将过[1],不重如何震慑黔首?”
“罚当其罪,存留养亲。[2]偷东西的人,尤其偷木柴粮食布匹的人,可能是穷得活不下去了,才铤而走险。仅仅偷几斤粮食,就判得这么重,根本没有给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