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决定暂时不去追问老友到底发生了什么,只是笑笑:“所以呀,要吃云朵般蓬松的奶油,待会儿再去摸一下最新一季的丝绸衬衫和羊毛大衣。美食与靓衣是生活的吗啡,时不时来一剂,日子总能过下去。”
莎莎也笑,指着海报上的金色亮片裙:“或许我该买下那件金色裙子,求个好兆头。”
第12章 (十二)芝芝莓莓
「要是张曼玉有d罩杯,我会更喜欢。」王大卫
?
已经是第三天。
与曼宁见面后,珍妮决定试一试。她将学生的课安排到晚上,每天早上九点背着笔记本电脑,到家楼下的福福咖啡店,点杏仁可颂和拿铁套餐,坐到下午一点。
要赶上比赛的时间,她需要在三个月时间内把三万字的中篇改成十五万字。也就是说,必须保证平均一天两千字的完稿。
听起来并不难。
珍妮读到过,村上春树每天写四千字,写完就去做别的事,还说写作这事谁都能做,难在坚持。
她自嘲地想,我可是和一个不合适的男人坚持了七年,没人比我更懂坚持。
三天下来,珍妮第一天写一千五百字,第二天删掉八百字,第三天又删掉五百字。文档剩下的几行字,像是笑话她不自量力。
珍妮盯着屏幕里的空白文档,不得不承认,这比她想象的更难。
她合上电脑,在草稿纸上写写画画,圈出几个关键词:达西、悬念、男性视角爱情的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