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着麻辣鸭脖,珍妮用排除法列出一个和陆鸣完全相反的理想型:“不要太上进,不要太圆滑,可以笨拙一点,不能说谎。还有,不要太听妈妈的话。”
“懒笨老实男。”莎莎精妙总结道。
“好吧,听起来不是很吸引人。”
“你看这个类型怎么样?笨蛋帅哥大狗狗。”莎莎点开一个朋友圈,放大图片,递过来给珍妮。
照片里的高个儿男生一手捧篮球,一手比耶,笑容灿烂,眼神带着一股率真的憨态。
的确很狗,令人想揉。
珍妮把手机递回去:“这,成年了吗?”
“f大校队的,刚大学毕业,可爱吧。”
珍妮用两个指头捻起一块藕片,戏谑道:“杜莎莎的魔爪连大学生也不放过。我还是找个熟了的吧。”
莎莎的声音变严肃了一点:“对了,我稍微打听了下和陆鸣结婚的女的是谁。你想知道吗?不想听我就不说。”
“辣!”珍妮咬到辣椒,吐舌头发出嘶嘶声。
她想知道吗?
几天前,她差点打电话给陆鸣质问:“为什么选择她,为什么不告诉我,为什么当一个混蛋。”
可是现在,真相好像没那么重要,那个她漂不漂亮,温驯或娇纵,是不是老板的女儿,和珍妮又有什么关系呢。
她的骄傲和银行存款都不允许她继续自怨自怜下去。
她摇摇头:“算了,不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