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见瞿朗后脚就踏进了精神科的门。
他穿着浅蓝色的洗手衣,脚踩半包式洞洞拖鞋,一路打了两三个哈欠,眼睛还没睁开。
走到周予夏办公室,敲门进去,不到两分钟又走了。
之后,她看见周医生再出来时,拿着一堆病历本放在分诊台的桌子上,走到饮水机面前拿过纸杯接水,没了刚才高兴的模样。
李清婕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有点好奇,又觉得周医生的样子可怜兮兮的,于是走上前关心道:“周医生,发生什么事了?”
周予夏鼓着腮帮子端着一杯温开水,咕咚咕咚一饮而尽,然后泄愤地把纸杯捏得不成形,扔进垃圾桶。
转了身,手掌搭在李清婕的肩膀上,略带惆怅地说:“清婕,拒绝,是一项必会技能。”
瞿朗拜托她帮黎初临遛狗。
瞿朗熬了一整夜,脑细胞消亡得差不多了,简单的请求被拆分成了断断续续的短语,周予夏思索好一会儿才明白他的意思。
瞿朗半倚在墙边,皱眉闭眼,手指在空中来回打转,很费力的描述:“那是一只非常非常非常……可爱的狗。”
他现在实在想不出其他的形容词。
“听话吗?”周予夏问。
“听话,特别听话,而且特别聪明。”
周予夏思忖片刻。
有点佩服黎初临都忙成那样了,还有情志养宠物,不过他倒是从以前就很喜欢小动物……
再看看面前的人,瞿朗像个人人随意摆弄的骨架子搭在门框上,眼下重重的黑眼圈,有种熬了几个大夜后的颓废感。
她又是个心软的人。
“好吧,我去帮忙遛狗。”
最终还是答应了。
作者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