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种举措,就是为了让士绅阶层能充当官府和百姓之间的连接桥梁,对上,能配合官府施行政策,对下,能安抚百姓治理同乡,以此来实现满人统治汉人,少数管理多数的局面。

但是,万事过犹不及,在官府的支持和纵容下,士绅阶层的特权迅速膨胀发展,他们逐渐发展壮大,收揽无地平民,恶意土地兼并,而且,不上税不徭役。

只进不出,财富和权势像是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隐户越来越多,土地开垦得多了,但没人上税啊!

平民沦为奴仆,土地也进了士绅的手里,士绅是不上税的,他们拥有最多的土地,但却一文钱不出。

赋税收不上来,税率只会越来越重,于是有更多的人沦为无地的贫民,最后卖身给士绅大户。

恶性循环下去,对于国家财政是巨大的危害,甚至伤及朝廷的根本利益。

更何况,士绅阶层的危害不止于此,他们倚仗功名,包揽诉讼,欺压平民,乃至串联同年、同乡、同宗,互相勾结,藐视国法,左右朝廷用人,争权夺利,为害一方。

可以说,在地方上,家法大于国法是很正常的事,宗族势力完全盖过了朝廷的威慑力。

康熙末期,这些事已经暴露出来,但是康熙已经无力去整治了。

雍正上位后,深知改革必须要立刻施行,而第一个开始的,就是河南。

河南,作为当时治理黄河的重要地区,对于人工徭役的需求非常大,但是,最大的士绅阶层是“免徭役”的,这就出现了矛盾。

五月份,河南汛情告急,一时征募民夫来不及,于是开归道封丘县令唐绥祖规定,按田亩数量来征民夫,而且,更细节地规定了,沿河大堤一二百里有地的地主,按照佃户多少,要出民夫,配合堤坝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