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很早很早以前开始,他心里全部被这个没心没肺的人占据了,她的目光却从来不会落在他的身上。
年少时只能一次又一次欺负秦铤,换得她的驻足。
他今天下午见过秦铤了,那个曾经拥有一切的人,总是春风得意地站在他爱的人身边提醒他,他永远不能拥有这个人。
而现在,秦铤在一场聚会上,醉得不省人事,他喊的都是同一个名字。
岁岁,岁岁。仿佛那是他最深爱的人。
场面极其尴尬,但是在场的人都是人精,哪怕这么尴尬的情况下,一群人都没有冷场,反而都在盛赞秦铤的深情,都在说秦云岁和他那么多年的感情,肯定会回到他身边。
仿佛,秦云岁这个名字,永永远远都要跟秦铤的名字联系在一起。
那一刻,朗刃便不想做局外人了。
朗刃摸了摸怀里柔软的头发,他想拥有这个人,也想被这个人拥有。
从躁动的青春到这一刻。
下一秒,朗刃看到了秦云岁脖子上的项链,想起了十几年前的事情。
那一年,秦云岁十六岁,他十八岁,他已经意识到了自己的心意,他那个时候知道秦云岁没有安全感,害怕贫穷和饥饿。
他想证明,没有家族,他也可以给她丰衣足食的生活。十八岁的他花了三个月的时间,勉强挣了三千块钱,买了一条项链。
他给她写了告白信,约她见面。
那天,他等了四个小时,她没来。而他回去的时候,秦云岁挽着秦铤的胳膊,两个人被所有人祝贺着。
可笑的是,秦铤送了秦云岁一条一模一样的项链,项链拥有和他的项链一模一样的来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