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生在江宁、长在江宁,目前为止人生大半的时间都交付于此,明翊却并不喜欢这里。
甚至可以说是,憎恨。
而这两字。
也正是父亲明国栋带给她的感受。
或许是人总得有抒发坏情绪的渠道,在外人那里受了气、转头发泄给家里人,这是件太平平无奇的事情。
然而明国栋的发泄不止停留在口头。
他会动手。
尤其是在他听信狐朋狗友的建议从业绩还算不错的加工工厂辞职,拿钱去做生意又亏本只能无奈回老员工底下被迫忍受冷嘲热讽,情况就愈演愈烈。
他这所谓的人生低谷持续了多少年,她们母女俩当受气包也就当了多少年。
大三升大四的那个暑假,明翊终于攒够钱,当即带着母亲郑惠兰从家里逃出来。
那天夜里似乎也是同样的景象,没有月亮,天际只剩孤寂的星点。
郑惠兰性格传统又温顺,因为常年身体不好也没办法外出工作,似乎只能这样靠着容忍丈夫的暴力在这畸形的环境里苟延残喘。
但明翊没办法放任、也无法容忍,她与母亲继续和这样的男人生活下去。
在明国栋又一次酗酒后万事不知、却知道该怎么挥舞拳头,将郑惠兰的右腿打残后,明翊匆匆从学校赶回江宁。
她想要报警,但母亲不让。
郑惠兰虽然不懂女儿在外地念什么大学、学什么专业,却又讽刺至极地明白——
“不能报警笑笑!”
“万一把你爸抓进去,留下案底,你以后可怎么考公?”